據《揚子晚報》報道:鑒于非典疫情的影響,鎮江市交通、公安及市政公用管理局近日聯合下文,在五、六兩個月下調出租汽車的相關稅費,確有困難無法經營的出租車主,可申請停運,免交稅費。
從5月1日至6月30日,鎮江市城市出租車按月度繳納的“管理服務費”由原來的每輛車900元調整為550元,對出租車應納稅營業額由原來核定的每月6500元調為每月3000元,其他“客票附加費”、“無線電頻率占用費”、“預收經營權證有償使用費”、“出城登記費”等規費,全部下調50%。總計每輛出租車在調整期內可享受減免稅費840元左右。
另外,對確有困難無法經營的出租汽車車主,經行業管理部門批準,可申請停運歇業。停運歇業期間,經地稅部門審核,可免繳稅費。但為了確保城市公共交通正常營運,報停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市出租車總數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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