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一旦發生保險事故,您需要做下列幾件事:
1、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門并保護好現場和向保險公司報案。
2、協助保險公司對車輛查勘、照相、定損。
3、備齊必要的單證,及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4、保險公司結案后,盡快領取賠款。領取時要攜帶被保險人及取款人身份證。
保險車輛發生“碰撞”、“傾覆”等事故后:
第一步:應立即保護現場,向事故發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第二步:會同保險公司和有關人員(第三方)逐項清理、定損;
第三步: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應提供保險單正本、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單據;
第四步:保險公司按被保險人在事故中的責任比例負責賠償。
如果您在行駛過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傷亡事故,或者本車上人員受傷,應即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事故結案前,所有費用均由被保險人先行支付。但是因為條款規定:對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險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賠時發生麻煩。
您索賠時提供保險單正本、公安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和傷殘證明以及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可以負責賠償的合理費用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就醫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申請以上各項費用,都要提供相應的證明。如涉及到誤工費,需提供傷者的工資證明;造成傷者殘疾的,需要提供殘疾鑒定等。但要注意的是,這些費用的總和不能超過賠償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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