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器游戲
“計算器劈里啪啦按一通,”薛宗祥形象地比喻說。“分期付款明細表上的十幾項費用就算出一個2.133萬元的首付累計,我根本就沒想過他是亂按一通。”
但是,開發票時孟說:“由于廠家有限價規定,所以發票上只能開10.28萬元。”薛尋思:2.133萬元比別的經銷商都要的低,只要自己少花錢多辦事,管他怎么開發票呢。
交完2.133萬元首付以后這輛車就開回了家,家訪(貸款程序)時也沒有出現問題。大約一個星期以后,薛就收到“資信管理協議,汽車消費信貸方式”和“××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借款合同”各一份,薛同樣也沒太在意。
便宜了怎么又被騙了
不過這兩份合同無意中被薛的同事韓小姐看到,這位曾經從事過多年汽車銷售工作的小姐一眼就看出了整個銷售過程中存在的欺詐行為:
首先,合同中的消費信貸總車款(應是9.9萬元)變成了12.625萬元,其中首付車款(12.625的20%)為2.525萬元,貸款額為10.1萬元,比實際9.9萬元的車價多出2.725萬元;貸款額應該是(9.9×80%)8.91萬元多出1.19萬元;無形中使每個月還款增加。
另外,根據分期付款明細表上的費用,根本就算不出2.13萬這個數字,這個數字從何而來呢?
就以上幾個疑點,薛宗祥也被弄糊涂了,于是把這件事全權委托韓小姐處理。韓在和經銷商通過電話以后得到的答復是:“車價10.28萬元不可能便宜到9.9萬元,誰給你便宜你找誰去,首付累計是按純首付款1800元計算出來的,而貸款額10.1萬元是102800元減1800元得出來的。因為我們做不了10%的首付,所以按照12.625萬元車款計算。”
但是,韓又提出新問題:如果按照1800元首付計算,2.133萬元的首付累計多出4962元又是怎么回事。對此孟先生一會兒說是手續費,后來又說是裝飾費。
“這個看似便宜的計算方法,其實無形中宰了消費者一把”,韓小姐說:“如果按正常手續辦,即使10.28萬元車款做20%首付消費者所付費用加上銀行的利息等全款應該是12.4419萬元,但是按照經銷商這么一算,總費用達到13.0194萬元。消費者要為此多付5775元。換句話說,薛本來覺得經銷商便宜了4703元,其實是被宰了5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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