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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汽車維修企業竣工交車規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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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pcauto
責任編輯:l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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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1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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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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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汽車維修企業竣工交車規范》(試行)
1、維修竣工后,應對汽車內外進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車位置。
2、維修竣工及結算出維修費用后,及時通知客戶,商定交車時間。
3、業務接待員陪同客戶驗車時,應對汽車的維修質量、技術狀況、外觀、內飾、附件、裝備以及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予以確認。客戶認可后,應在交接車清單上簽收。
4、業務接待員和結算員應對客戶提出的異議做出解釋,協商解決,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協商不成時,可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5、竣工車輛離廠時,業務接待員應將竣工檢驗單、出廠合格證、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明細表、維修發票以及從該車換下的舊零件交還給客戶。
6、建立竣工出廠車輛的維修資料檔案和結算檔案,做好跟蹤服務。
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管理處
20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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