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汽車企業面臨著召回帶來的風險
據消息靈通人士透露,備受關注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已經結束了聽證會階段,進入了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等部門聯合會簽程序。如果順利的話,將在明年年初由質監總局頒布實施。
推行缺陷汽車召回制度,其重大意義不言而喻,同時,它給汽車企業帶來的壓力也是巨大的,使產品缺陷方面的風險從隱性變為顯性,并上升為企業必須著力進行控制、管理的重要風險之一。
如何化解、轉移召回帶來的風險、將是汽車企業所必須面臨的問題,同樣也給保險公司帶來了挑戰。
“面對召回風險,目前公司還沒有相應對策。一旦發生,我們當然希望把這種風險轉移出去,如果保險公司方面能夠順應需求開發出相應險種,我們肯定非常歡迎。”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韓庭武告訴記者。
據韓庭武介紹,汽車召回制度的實施,考驗的不僅是汽車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力,保險公司同樣面臨著重大挑戰。召回所要承擔的費用主要包括:告知費用、運輸費用、倉儲費用、銷毀費用、雇用額外勞動力的費用、員工加班費用、重新配送費用、聘請企業顧問進行危機處理的費用,以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等。去年日本三菱公司一次召回52.4萬輛,幾乎是去年中國轎車的全部產量,花費金額4580萬美元,僅此一項就可以讓國內汽車企業陷于滅頂之災。保險公司面臨這么大的風險,哪一家有這樣的魄力敢于承擔,確實還充滿變數。
面臨召回風險,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同樣對保險公司寄予了很大希望。該公司財務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一旦發生召回,汽車企業的損失將是巨大的,如果保險公司能夠開發出相應的汽車召回險種,汽車行業將非常歡迎,神龍公司肯定要投上一份。”
調查顯示,以轎車為例,國際上幾乎每種型號的轎車都曾因存在系統性缺陷而進行過一次或多次召回。在美國,自20世紀60年代《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實施以來,已經進行了9000多項安全召回,涉及到幾百萬輛的機動車和車輛零部件。日本從1969年至2001年共召回缺陷車輛3483萬余輛,僅2001年就召回329萬輛。
隨著我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頒布實施的臨近,汽車企業如何化解、轉移召回風險已刻不容緩。截止到今年9月底,我國汽車制造企業已達到123家,企業方面對于保險公司適時開發出相應險種的需求,無疑是巨大的,這同樣給保險公司也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面對汽車企業的巨大需求,保險行業的反應卻在徘徊之中
“由于最后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出臺,如何界定汽車召回還缺乏依據,保險公司的相應產品開發,還在探討當中。但已有信息表明,保險行業內部形成了兩種聲音。有些保險公司認為汽車召回風險太大,不宜承保,有些保險公司則認為可以開發出相應的險種!遍L城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副總裁藍清告訴記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保險公司負責人向記者坦言,雖然汽車企業需求巨大,我們公司也不可能推出相應的“汽車召回險”。以目前我國汽車制造業的技術實力,今后發生召回的可能性極大,如果保險公司予與承保,將面臨著巨額賠付,反倒得不償失。況且,在召回制度比較完善的國家,保險公司的通行做法只是承擔召回過程中的告知費用和運輸費用,并不是承擔所有費用。反觀我國,汽車召回的相應法律、法規還不健全,更不宜在此時推出相關的險種。
而在保險行業內持不同意見的也不乏其人。天安保險武漢分公司總經理朱漢喬就是其中的一位。前不久,在由長城保險經紀公司主辦的博鰲2003·中國汽車制造業風險管理研討會上,朱漢喬就提出,保險緣于現實的、客觀的風險,有風險就應該有相應的保險。針對目前國內保險行業對于缺陷汽車召回風險保障存在的空白,特別是高昂的召回費用缺乏相應補償條款,絕大部分召回費用的補償均屬于除外范圍的現狀,天安保險提出了要與時俱進,迅速順應市場需求,積極作為,設計出相應的保險產品。
鑒于此,天安保險公司成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據記者了解,天安保險武漢分公司特地為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初步設計了一份“產品召回保險”,所有保障列項涵蓋了缺陷汽車召回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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